来自纺织服装业界的消息,近日,越南工业和贸易部发布21/2017/TT-BCT通报,颁布新的甲醛及芳香胺限量执行标准,同时2016年的23/2016/TT-BCT号通报废止。
根据21/2017/TT-BCT通报新规定,纺织品中甲醛含量限定如下: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纺织品甲醛含量上限为30 mg/kg;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上限为75 mg/kg;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甲醛含量上限为300 mg/kg。
据了解,该法规也对某些纺织品作出豁免,其中包括暂时进入越南的海外游客随身物品、供转口的进口纺织品、保税仓库货物、转运货物,以及未染色或未漂白的纺织品或织物。同时,所有纺织品中由偶氮染料转化的芳香胺含量上限为30 mg/kg。该新标准将于2018年5月1日起生效。
业界人士提醒纺织服装企业,生产产品时要保持关注越南相关法规的修订和修改,以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,与专业的检测机构加强合作,保证产品合格,有效防范后续风险。此外,要保证“同线、同标、同质”政策,无论是出口产品还是内销售产品,都要保证在同一质量水平上。
来源:纺织中国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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